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决定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实施资助工作分级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为指导,以省、市出台的各类资助政策文件为依据,建立和完善资助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使我市的资助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参与的学校范围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备案,在我市资助管理部门登记享受资助政策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以及大专院校的中专部)。

三、等级区分

将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按执行资助政策水平、力度的不同,区分为A、B、C三个等级。

四、等级标准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学校列入A级管理:

1、学校成立专门的资助机构并能够正常运转,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管理办法,配备了必要的人员和办公设备。

2、严格按照市资助办制定的档案管理办法存放档案,无丢失、无缺件、无疏漏,档案装订整齐、美观。

3、财务部门对国家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管理,记帐符合财务管理规范,足额提取事业性收费的5%用于校内资助。

4、建立了包括学生代表参与的助学金、免学费评审机制。

5、严格按要求发放各类资助资金,且手续完备,无弄虚作假现象。

6、按时上报各类信息及材料,不拖踏。

7、学生资助工作零投诉。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校列入C级管理:

1、在市资助办组织的学期资助工作普查中各项指标综合得分排在各协作区最后一位的学校。

2、档案管理混乱,未对资助资金进行专帐管理或虽然建立了专帐,但无凭证或凭证不全,资金的收支不平衡,不能反映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3、严重违反政策规定,擅自扩大资助面,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资助资金,擅自收取学生资助卡,数额较大。

4、投诉较多,经查证确有违规行为。

5、拒不配合资助工作的检查、督察且态度蛮横。

6、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规问题。

(三)不符合A、C级条件的学校列入B级管理。

五、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等级评定工作每年春季普查后进行一次。

(一)A级学校的管理

1、参加并接受市资助办组织的每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普查。

2、参与市资助办统一组织的受助资格复审工作,审查地点可在学校进行。

3、参与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

4、在郑州市学生资助网上公布被列入A级管理的学校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二)B级学校的管理

1、参加并接受资助办组织的每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普查。

2、严格按照《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受助资格审核办法》和中职资助卡发放要求,参与受助资格的复查和资助卡发放工作。

3、市资助办对学校的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展开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市资助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可酌情参与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

(三)C级学校的管理

1、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将办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及其它相关行政部门许可的开办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整理后上报市资助办,重新进行国家资助政策相关资格的认定。

2、根据学校的证明材料,市资助办将联合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民办教育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对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计划、招生情况等展开调查,符合资助条件的给予资助,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取消其受助资格。

3、参加并接受市资助办组织的每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普查。

4、严格按照《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受助资格审核办法》和中职资助卡发放要求,参与受助资格的复查和资助卡发放工作。

5、每月国家助学金发放前对学校学生在位情况进行抽点。

6、学校将资助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每月以书面形式报市资助办。

7、不得参与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

8、连续两年被评定为C级的学校,暂停该校享受资助的资格,由学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享受资助。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